本站搜索:
您好!  请 注册登录本站 您的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
林业百科
林业百科高级搜索:
招标搜索 关键字:      
浙江龙泉溪秦溪漠河右岸防洪堤(农民公寓—国镜药厂段)景观工程石材采购招标公告
2011-8-26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服务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

浙江
开标时间:
报名时间: 2011-08-25
截止时间: 2011-09-02
详细信息:

工程名称:  浙江龙泉溪秦溪漠河右岸防洪堤(农民公寓—国镜药厂段)景观工程石材采购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0万元
工程简介:  龙泉溪秦溪漠河右岸防洪堤(农民公寓—国镜药厂段)景观工程石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龙泉溪秦溪漠河右岸防洪堤(农民公寓—国镜药厂段)景观工程石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ZJJH2011-015
2.采购项目:龙泉溪秦溪漠河右岸防洪堤(农民公寓—国镜药厂段)景观工程石材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龙泉溪秦溪漠河右岸防洪堤(农民公寓—国镜药厂段)景观工程人行道、台阶、广场等所需石材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5.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材料供应资格和能力的生产商或销售商;
5.3.1、销售商的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3.2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及以上;
5.4开标时需提供下列石材样品包括:块石、整石、黑色弹石、暖色板岩、灰色板岩、锈石火烧各一块,规格为300*300,并注明生厂产家;
5.5投标人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的;(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查证,并以网站公布的供应商入库时间为准,且入库时间不得迟于项目开标时间)。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根据业主提供的货物图片采用合格淘汰通过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恕不退还。
 8.购买招标文件(报名):
 8.1时间: 2011年8月25日-9月2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但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8.2地点:龙泉市龙锦公寓201室
 8.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0578- 7113468    传真:0578-7113468 8.4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且提供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时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在投标时提供核查,开标时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资料不一致的,拒绝其参加投标。
 9.保证金交纳: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9月13日16:30(北京时间)
 9.3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9.4交纳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预中标通知书公告7日后无异议,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履约保证金。
1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 9月14日9:30(北京时间)
 11.递交文件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1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1年9月14日9: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14.采购人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8-7211170
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http://www.lqztbzx.comhttp://www.zjzfcg.gov.cn     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 8月25日
报名期限:  2011-8-25 至 2011-9-2
声明:
     1)会员在使用本网的服务时,必须对在任何公开场合或通过任何形式,向中国林业网或其它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或信息,包括数据、文本、软件、声响、影像或其它材料承担全部责任。
     2)会员发布公告类信息资料,须通过网站审核后公开发布,本网站没有责任去认定或决定其内容真实性或是否受到保护。对使用本网服务的其它用户使用用户所提供的资料,中国林业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国林业网”向会员提供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只允许会员使用,会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如发生丢失或出现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本网,由本网对会员帐户、密码重置。
     4)会员在自主发布各类信息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中国林业网”传输任何带有非法的、骚扰性的或淫秽的信息,否则本网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并终止对该会员的服务,相关的系统记录将被作为追究责任的证据。如果部份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来信来电告知我们,本网将及时处理。
返回 | 加入收藏 | 打印本页 | 关闭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意见反馈 | 支付方式 | 帮助信息

版权所有:  福建大世界企业集团 © 2003-2018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到下午17;30)  闽ICP备12016890号
E-mail:service@chinaforestry.net 传真:0086-591-83568281 电话:0086-591-83568282 8356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