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御景龙湾一期室外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连云港德源泰置业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山东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一、投标须知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御景龙湾小区 建设单位:连云港德源泰置业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单位: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农垦监理 招标范围:御景龙湾一期室外绿化工程 具体如下:美国edsa设计的御景龙湾一期绿化图纸全部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照甲方清单报价,按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准予参加投标。 1)具有园林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绿化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绿化相关专业项目经理(本单位)。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办法,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始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以上问题,或发现名不符实,业主有权无条件收回合同内容,并按违约处理,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需原件); 3.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4.养护承诺。 5、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 (四)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计入单价报价,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投标文件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6.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7.送达时间:2009年2月28日11点以前 8.送达地点:利群集团五楼总裁办(崂山路67号德泰大酒店5楼) 9.开标地点:利群集团六楼大会议室(崂山路67号德泰大酒店6楼) 10.电话:0532-88807755、刘小姐-88809955、吴小姐 11.开标时间:2009年3月28日下午2:30开标 (六)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规范、图纸、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而进行的各项工程的施工、竣工及养护工作,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得漏报。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需提供价格组成分析表,分析表中需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含量和管理费,利润的费用. 3.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如有优惠,须在单价中反映。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自身情况,一次性地报出本工程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凡属于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而投标人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投标人已经在投标报价的其他列项中作了相应的考虑.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报价,今后不作任何政策性调整。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需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2.外地投标方可电汇至下列帐号: 收款人单位名称: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工行台东支行 账号:3803023009006623292 电汇或支票应在开标前三日汇入我集团帐户,货款到帐后(需带电汇回执或支票复印件),我集团财务方开具保证金收据。 2.1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将予以无息退还。 2.2投标保证金责任:投标人在投标后撤回其投标文件或在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后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招标人将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 (八)开标及评标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派代表参加。 2、开标由双方检验文件密封情况,无误后开启投标文件。 3、采用公开唱标形式。 4、定标准则 (1)本次招标由招标人主持进行综合评议,招标方可能组织多轮技术询标及竞标报价,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且招标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 (2)招标方将于唱标之日起七日内通知中标单位。 二、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 三.合同主要条款 1.质量: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100%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100%。2.付款方式: 正式施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工程完成40%,付至合同总价的25%, 工程完成70%,付至合同总价的50%(即再付25%), 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 经甲方审计结算后付至实际工程总造价的95%, 余5%质保金,二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3.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暂定自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4、违约责任:工期以合同为准,每拖延一天,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支付违约赔偿金5000元。 四、投标报价表: 五、开标及评标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派代表参加。 2、开标由双方检验文件密封情况,无误后开启投标文件。 3、采用公开唱标形式。 4、评标:招标方进行综合比较,于唱标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中标单位。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电话:0532-88807755 六、招标文件附件 招标文件附图等文件请联系0532-88807755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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