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6/4/1 10:36:56
“托管造林”投资要想退出确实很困难。我们也无能为力。签定的合同还没有到期,政府又怎么管呢!
如果你买了一个明知道还要长期大幅下跌的股票你计划如何?退出!好好看一下合同条款有没有中途退出的方法,如果有就长痛不如短痛吧。如果没有那就咨询一下律师吧。办法总会有的,只是损失多少而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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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6/4/1 10:40:16
合作托管造林规范的关键在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重点在于机制创新,否则就没有必要搞托管林业。有两个机制最重要:第一个机制是退出机制。其中首先是规范化的流转机制,通过托管林业投资的人,拿到林权证,可以转让,可以租赁等等,有了这个机制林业周期长的问题才能解决,这个机制国家已经有了法律基础,现在缺乏的就是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再一个是绿色银行的机制。对于绿色银行原来只是作为口号,是为了动员大家造林,所以说林业是个绿色银行,实际上在世界上绿色银行是和我国的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一样的经营实体。但是这中间没有一个机制就无法进行下去,这样就必须要形成一个完整的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的机制。第二个机制是投资者利益的保障机制。如果不规范,就会令投资者失去信心。这首先就要求有信息披露机制,托管林业的信息披露应该像我国的股市一样,让投资者知道正确的信息应该到哪里去找。再就是要有资金的监管机制,监管的途径和方法可以由投资者协商决定,国家也应该有一个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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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4/1 10:43:22
不管怎么说,只要您掉进陷阱里面啦,要想爬出来是比较困难的,至少要遭受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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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6/4/1 14:11:22
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因为他们是钻了政策、法律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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