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你们好:
我是重庆市长寿区的一个农民,在隔壁邻村03年承包了38亩荒地,发展得果园,我听说现在可以办理林权证?我去村里和生产队都说办给集体。这地是生产队集体得。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如果您履行了上述法定程序, 林权证就可以办到您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