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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zhangyi198517     提问时间: 2009/7/3 9:33:42
问题:
 

各位专家你们好:

         我是重庆市长寿区的一个农民,在隔壁邻村03年承包了38亩荒地,发展得果园,我听说现在可以办理林权证?我去村里和生产队都说办给集体。这地是生产队集体得。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9/7/3 16:49:45

您好,当初承包时签定的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7/3 17:34:08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如果您履行了上述法定程序, 林权证就可以办到您名下。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9/7/3 20:54:57

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可办到你的名下。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7/4 18:33:50

林权证办给集体,你的权利由合同保障。